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卡箍管件连接有什么政策?
发布日期:[2013-08-15] 点击率: 关键词: 卡箍管件连接有什么政策?沟槽连接管件包括两个大类产品:①起连接密封作用的管件有刚性接头、挠性接头、机械三通和沟槽式法兰;②起连接过渡作用的管件有 弯头、三通、四通、异径管、盲板等。
《自动喷水灭水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50264-96)2003年版第5.1.3条规定:“管网安装应用螺纹、卡箍式管接头式法兰连接”;5.1.4A7规定:用卡箍式管接头连接时,“埋地、水泵房内管道连接应采用柔性连接方式,埋地的卡箍式接头螺栓、螺帽应做防腐处理。”5.1.5条规定:“法兰连接时焊接法兰焊接处应重新镀锌后再连接,”这里各条文都有用了“应”字,并将卡箍式管接头连接方式由明装扩展到了埋地。
《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—给水排水分册》(2003年版)第7.5.2条规定:消防给水管道“系统中管径≤DN80mm时,采用螺纹连接,管径>DN80mm时,可采用卡箍连接、法兰连接或焊接。因卡箍连接要求的施工空间小,便于维修,是目前较佳的连接方式。“人参上法规性文件里有关卡箍连接的条纹中,我们不难看出,随着年代的后移,规范及技术倾斜,措词也从“可”变为“应”,从只能“明设”地渡到即可以明设也可以“埋设”。其发展趋势可见一般。
由于其橡胶密封圈和卡箍采用特有的可密封的结构设计,使得沟槽连接件具有良好的密封性,并且随管内流体压力的加高,其密封性相应增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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